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3月30日讯】为进一步夯实永兴县森林防火工作,倡导广大群众爱林护林。3月29日,县林业局在永兴广场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发放森林防火禁火令,传单和小礼品等形式,向群众科普了诱发森林火灾隐患的因素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责任。
据了解,永兴县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永兴县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野外不用火,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安全意识,提高森林防火的法治观念,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副县长范洪水到场指导。
责编:王江林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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